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槽函数中new的对象如何销毁

热度:35   发布时间:2016-04-25 03:26:03.0
槽函数中new的对象怎么销毁
我的槽函数的功能是new一个对话框dialog,没有父对象。
我疑惑的是,这个dialog怎么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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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槽函数调用的时候,先判断这个对象是否为空,如果不为空你就先销毁,然后重新new,如果你每次都一样的用法的话,你直接new一次,以后就直接拿过来用就可以了,到最后某个析构函数里面再去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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