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业务中,税码传输在不同client或系统间很容易出现不完整的情况,所以导致顾问浪费很多额外的时间在目标系统中手工再进行调整。
今天分享外网一位资深FICO顾问关于税码传输的心得:
在创建新税码或更改已存在税码的总账科目前,首先需要检查在目标系统这个税码是否已经存在,已经存在于哪些国家。这样做的目的是预防税码对应的总账科目无意调整的过程中也更新了其他国家同一个税码对应的科目。这是实际业务中会发生的情况,因为总账科目与税码分配是独立于国家的。(事务代码:OB40)。比如复制国家A的数据在国家B中创建同一个进项税码,然后在国家B中分配一个新的总账科目可能会导致国家A的科目也发生变更。
关于此点的检查可以在目标系统中通过查看T007A表中通过Procedure以及Tax Code两个字段进行检查(对应配置事务代码OBBG):
(1)将税码添加至传输请求
税码传输的基本信息其实在SAP的F4794消息号中有详细记录。在配置好税码中可以检查以下记录:
可以看到T007A、T007S以及T007V已经包含在请求中,可以点击T007V检查需要的税码是否已经包含在请求号中,这样后续才能导入相关税率等信息。
(2)将税码对应的科目添加至传输请求:
SAP的F4794税传输的消息号中有提到税科目(T030K表)是不会传输的,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将对应的税务总账科目包含在传输请求中:
在传输请求中找到T030K对应的行项目,切换为编辑模式,然后双击进入对应的维护界面:
将需要传输的科目进行维护:
检查无误后点击选项再次确认表内容是否有指定进请求号:
如果相关参数准确无误后则应向下表一样显示:
(3)导入税率
税码在传输至QAS和PRD时是不包含税率的(但相关的科目按照之前的步骤应当已经传输完成),所以应当在FTXP中更新税率。进入FTXP界面中选择菜单栏中的Tax code-Transport-Import
选择后输入包含税码配置的请求号再进行执行:
这是标准的SAP步骤,可以在执行后T007V表中查看到对应的记录:
后续会生成后台Job,需要在SM35中执行:
*如果需要直接在生产机中前台维护税率,可以参考SAP 110970的消息号将以下记录插入到CUSAMEN表中:
然后在SOBJ事务代码中将FTXP的对象设定为本地设置:
外网链接:https://www.sapspot.com/sap-fi-tax-codes-transport-best-practices-and-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