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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FICO-AR-关于剩余支付和部分支付的区别

热度:44   发布时间:2023-12-21 21:3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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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部分还款SAP系统两种处理方法的说明和比较

模拟背景:
销售货物给A顾客,同时开出发票16000元.数日后,进行收款作业,但收款金额为15000元,小于原发票金额.此时在系统中做收款,同时处理未清项.F-28收款,输入实际收款金额后进入"处理未清项"界面,可发现在右下角输入金额与已分配金额存在差异,此时进行凭证"模拟",系统会提示"结清的差额太大",不允许保存.

SAP系统对此有两种处理方法:一为"部分支付"方法,一为"剩余项目"方法.下面将此两种方法做一下比较.

一、部分支付方法.

点击"处理未清项"界面中的"部分支付"选项卡,将光标放在"支付金额"栏,双击可发现系统自动将收款金额更新至此支付金额,同时,界面右下角的"已分配金额"="输入金额",此时再去做凭证"模拟",可发现系统预制一张凭证: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金额15000
贷:客户账号(双击可查看此客户账号对应的总账科目)金额15000

保存过账.退出.

假设随后我们又收到客户的剩余部分还款,再次F-28进入收款处理未清项界面,此时我们可发现系统中除了原来的16000元未清项以外,又多了一项金额为-15000元的未清项目.(显而易见,此金额为负的未清项目是由我们上次收款产生).点击菜单"凭证->模拟".系统预制一张凭证: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金额1000
贷:客户账号(双击可查看此客户账号对应的总账科目)金额1000

保存过账.退出.

此时我们已将该客户该笔未清项结清.我们可通过FD10N查看该客户账户余额.双击金额栏目可看到相关原始凭证,同时也可发现,前面16000的发票未清项已经结清.

二、剩余项目方法.

点击"处理未清项"界面中的"剩余项目"选项卡,将光标放在"剩余项目"栏,双击可发现系统自动将原发票金额与本次输入金额的差额纪录再次,同时,界面右下角的"已分配金额"="输入金额",此时再去做凭证"模拟",可发现系统预制一张凭证: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金额15000
     客户账号(双击进入该会计凭证行的明细信息,反映了剩余款项的付款条件情况)金额1000 (即本次还款与发票的差额)
贷:客户账号(双击可查看此客户账号对应的总账科目)金额16000

保存过账.退出

通过FD10N查看该客户账户余额,双击借方金额栏目,可看到前面的16000的发票未清项已经结清,而多了一项金额为1000的未清项.

假设随后我们又收到客户的剩余部分还款,再次F-28进入收款处理未清项界面,此时我们可发现系统中的未清项余额为1000.(即上次收款后,还剩余的未清款项).点击菜单"凭证->模拟".系统预制一张凭证: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金额1000
贷:客户账号(双击可查看此客户账号对应的总账科目)金额1000

保存过账,退出.

此时再通过FD10N去查看该客户账户余额,可发现关于该发票的所有项目已经结清.

两方法的对比:
部分支付法与剩余项目法都能完成对发票的结清,实现的功能是一样的,但表现方式不一样,或者说是在该项目未全清之前,我们付款所看到的东西不一样.
部分支付法是暂时不将原来的发票做清账,而另外产生一笔金额为负的未清科目,两个未清科目的和才是真正还需向客户收款的金额.(不更改原行项目的帐期)
剩余项目法是在第一次收款时就已将原来的发票做清账,而同时又产生另外一个未清项目,新产生的未清项目金额即是客户还未付款的金额.(帐期重新开始计算)

意义:
部分支付不更改原行项目的帐期,剩余金额法新产生的余额项目的帐期重新开始计算。
两种方式孰优孰劣,暂时没法做出评价,既然SAP系统里把这两种方式都包含了,肯定都有它存在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