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构造函数不能用static修饰,而在c#中可以,C#中静态构造函数用于初始化任何静态数据,或用于执行仅需执行一次的特定操作。静态构造函数用于初始化任何静态数据,或用于执行仅需执行一次的特定操作。
JAVA中外部类不能用static修饰,C#可以,C#中的静态类仅包含静态成员。不能使用 new 关键字创建静态类的实例。静态类在加载包含该类的程序或命名空间时由 .NET Framework 公共语言运行库 (CLR) 自动加载。
使用静态类来包含不与特定对象关联的方法。例如,创建一组不操作实例数据并且不与代码中的特定对象关联的方法是很常见的要求。您应该使用静态类来包含那些方法。
静态类的主要功能如下:
它们仅包含静态成员。
它们不能被实例化。
它们是密封的。
它们不能包含实例构造函数
// 静态类,静态类中的静态类public static class Singleton{ public static class Nested { public static void yy() { Console.WriteLine("yyy"); } } public static void yy() { Console.WriteLine("yy"); }}// 普通类里的静态类public class Singleton2{ public Singleton2() { } public static class Nested { public static void yy() { Console.WriteLine("2yyy"); } } public void xx() { Console.WriteLine("2xx"); } public static void yy() { Console.WriteLine("2yy"); }} class Program {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Singleton.yy(); Singleton.Nested.yy(); Singleton2.Nested.yy(); new Singleton2().xx(); Console.ReadKey(); } }
内部类:
JAVA中非静态内部类的实例方式Singleton.Nested n = new Singleton.new Nested(); C#中是Singleton.Nested n = new Singleton.Nested();
JAVA中非静态内部类中不能有静态成员,C#中可以。
C#中的内部类叫做嵌套类,与java的内部类完全不同,与java的静态内部类相似。在C#中,类区分为Nested Class和Not-Nested Class,前者是声明在其他数据类型内部的类。后者是直接定义在某一个命名空间的类。 非内嵌类只允许使用public和internal的访问控制,而内置类则允许使用所有的访问控制符,private,protected,protected,public和internal.内部类也可以访问外部类的所有方法,包括instance方法和private方法,但是需要显式的传递一个外部类的实例。 创建内部类的一个目的是为了抽象外部类的某一状态下的行为,或者C#内部类仅在外部类的某一特定上下文存在。或是隐藏实现,通过将内部类设为private,可以设置仅有外部类可以访问该类。内部类的另外一个重要的用途是当外部类需要作为某个特定的类工作,而外部类已经继承与另外一个类的时候,因为C#不支持多继承,所以创建一个对应的内部类作为外部类的一个fa?ade来使用。
JAVA中string不是关键字
网文黏贴:
2007年11月1日
1。访问控制方面:C#有public、internal、protected、private,比java多了个internal,其实它跟java的包访问差不多,internal表示同一个编译集合(如exe、dll)下的类可以互访。
对于protected,java和C#有区别。在java中,protected和包访问级别差不多,即不是私有的。而在C#中,protected和private差不多,即它标志的成员是私有的。
有这样一种情况:类中的一个成员,需要它能被子类访问到,同时能被同一个集合中(无论是java的包还是C#中的编译集合)的其他类访问到,怎么办呢?在java中,只要用protected就行了。在C#中,可以同时指定internal protected(二者的顺序随意)。
在有这样一种情况:类中的一个成员,需要它能被子类访问到,但不能被同一个集合中(无论是java的包还是C#中的编译集合)的其他类访问到,怎么办呢?在C#中,可以指定protected(二者的顺序随意)。但java就无能为力了。
评论:我很喜欢C#的internal,在Java如果一个为API中某些类提供服务的类,为了不对外暴露,只能用包级私有,并和被服务的类放在一个包中,如果有多个包中的类都要被服务,就没法办了。而C#的internal就很好的仅限当前“集合”(可能有多个namespace)中的类访问。
但是,我又不喜欢C#的“集合”的感念。反射的时候还必须给出DLL或EXE的文件名(如果不在当前DLL或EXE中),而Java是不需要的,只有在WEB-INF/classess和lib 下的都可以。特别是当API要反射它的调用者时,作为类库的DLL怎么知道哪个EXE在调用自己?
2。C#中有static constructor的概念,这跟java中的静态初始模块一样。
C# : static [类名]{}
java :static{}
批注:原来是这样写,我找了半天也没搜到C#中的静态代码段如何个写法,如今得来全不费工夫。
3。Java中的main函数必须是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的样子,否则虚拟机拒绝运行。C#中,Main函数可以是private的(甚至可以是protected),可以没有参数,可以返回int值。有点像C语言。
4。发现csc.exe有一个功能很好,100后面加一个小写的L,它会警告:“l”后缀容易与数字“1”混淆;为清楚起见,请使用“L”。
批注:MS的人性化关怀呀。
5.C#提供了一种机制,使得某个变量可以被动态赋值一次,以后就不能再改了。那就是readonly关键字的功能。
批注:这个机制可能在特定场合下很有用。比如:抽签,这样你就不能耍赖了。
6.java在继承、多态方面,比C#强多了。Java默认的多态,C#要求加上virtual(被继承的方法)和override(继承的方法),而且C#要求不能改变原来的访问修饰符,不像java那样,可以指定更加宽松的访问方式。如果有人利用C#来写程序,必须经常带上virtual和override,还必须照抄原来的访问控制符,不会很郁闷吗?难道有人用C#的面向对象特性时,会舍弃多态的特性?这会引起多大的混乱啊。
多态是面向对象的精髓,像java那样默认不是更好吗?
批注:C#号称和Java有90%的相似性,但它必将是从C++发展而来的,在虚函数的概念上还是延续着C++的方式。习惯了Java之后,真的是感觉别扭。Java多好:默认情况下都是虚函数,允许被子类重写,但是对于有意不想让子类重写的方法用final关键字来修饰。
7. C#中new还可以用来指定子类的某个方法要隐藏父类的具有相同签名的方法。这是不是多余的?你不用也可以,不过csc.exe会警告你,如“lan.Other.Main(string[])”隐藏了继承的成员“lan.HelloWorld.Main(string[])”。如果是有意隐藏,请使用关键字 new。
像java那样默认多好啊。
但是话又说回来,C#这样做也是有原因的。如果类B继承了类A,B接下来有添加了一个方法叫做hi(),那是B特有的。然后类A(假设是别人来维护的,你不能看到源码)突然也增加了一个方法hi()。如果B自己那个hi()跟A那个hi()的返回值不一样,当你更新类库A后,可能导致程序运行错误或不能编译。C#就很好就地避免了这种问题。(虽然这种问题出现的概率挺小的…)
批注:其实这个还是和6有关,总之对于Javaer来说就是两个字“别扭”。那些非虚函数干脆就不允许改写就得了,像Java的final那样。干嘛“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呀,当警告超过一定数量时,估计就掩埋了,不容易被注意到。而真等到了使用的时候,哪一个是多态?哪一个是“另起炉灶”?使用者不晕菜才怪呢!
8.C#中,防止一个类被继承,要用关键字sealed。而定义一个常量时,要用const。
像java统一用final多好啊。
批注:这倒没什么,关键字都一样了,显得人家MS多没水平吗。我们只是需要再多记住一些东西就是了,多无奈呀。
9.在C#中,要比较两个引用变量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不能用java中的= =,而要用Object里的ReferenceEquals方法。C#中,不能用一个类的实例去调用该类的类方法,必须用类名。所以java中的o1= =o2等价于C#中的Object.ReferenceEquals(o1,o2)。
批注:都是操作符重载惹的祸。Equals就是Equals;ReferenceEquals就是ReferenceEquals。但 == 可要注意了,有的时候是 Equals 有的时候是 ReferenceEquals。== 被重载了,我反而更不敢用了,还是稍微费点事写 Equals 和 ReferenceEquals 吧,即不会犯错误,有意义清晰。
10.C#中没有原始类型的包装类,但是也提供自动装拆箱的功能,和java有的一样。区别是,C#的装箱是自动的,拆箱就要强制转换了。
int i=100;
object obj=i;
i=(int)obj;
具体怎么装和拆,我们不知道。只知道CLR将int转换成object了。
批注:包装类还是有的吧?如:int -> Int32;string -> String;甚至 object -> Object。是我的理解有误吗?至少从VS中关键字高亮的颜色就能区分开。
11.java的内部类有时候帮助很大。到了C#那,就只提供静态的内部类了。这意味着外部类只相当于是一个命名空间而已。C#中的内部类能访问外部类的私有成员,这可能会让它有点用。
批注:这一点我没什么研究,在Java中也是尽量不使用嵌套类。其实静态成员类+内部类(含:非静态成员类、匿名类、局部类)=嵌套类。如果要用也最好优先使用静态成员类,内部类最好少碰,尤其是匿名类(但有些地方还必须用它,矛盾呀)。
12.C#中虽然有运算符重载,但是为了整个.net的一致性,应该不会鼓励使用。因为有的.net语言没有运算符重载,而.net的一个目标就是消除各种语言的差别。
批注:用惯了Java的人想必也不会要这个“上天所赐”的。仅一个 == 就被MS自己重载成了9中的样子(其实,人家重载得还是很不错的,只是咱们在用的时候头脑不灵光)。你希望像 BigDecimal 这样的值类重载 + - * / 吗?又是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吧?
13.C#多了一个struct值类型,它就跟原始类型一样。微软在必要的时候会帮你将struct封装成Object,就像封装int类型一样。以至于你可以认为struct也是由Object继承而来,虽然struct本身并不支持继承。(struct可以不用new来初始化,但它里面的内容必须初始化后才能调用其方法;struct没有析构方法;struct没有默认的构造方法)。
批注:struct在C#中出现的原因我还真不敢乱猜,从C/C++沿袭而来?还是像MS说的在性能上略微优于class?总之,只要知道在构建值类的时候,可以使用之就可以了。
2007年11月2日
1.java中类的访问控制符只能是public,或者没有(即默认的包访问)。但是C#中,class和interface的访问控制符可以是public / private / internal / protected / internal protected。当然你必须先取得对类的访问,才可能访问到类的成员。
一个C#集合中可以包含多个public的类或接口,跟文件名没有关系。
批注:MS没有像Sun那样给namespace的命名方法一个官方的建议(Sun建议package的命名法为域名的逆序,均为小写字母)。而且.Net也不要求按目录及文件名保存类(Java最早也没有此要求)。哪种方式更好呢?我想还是一个习惯问题,至少我还是觉得Java的方式更清晰明了。而不少.Net的工程,打开后所有的Source文件都在一个“大平层”,很难受的说。
2.C#中的接口不能包含常量,而java可以。
批注:接口中应该/可以包括常量的定义吗?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个人认为,即使Java运行,也尽量别这么做。
3.C#中的as和java中的instanceof功能一样。但C#提供一个据说是效率更高的as关键字。
批注:原作者笔误吧?是否应该是 is ? as 是强制类型转换,和更常见的 变量a = (类型)变量b; 不同的是,如果转换失败as会返回null,而括号式转换回抛出异常。as的语法和AS3语言中是相同的。
4.接口和抽象类在C#和java中都差不多,这里提一下接口设计和抽象类设计的区别之处。如果你更改了一个接口的设计,比如增加了一个方法,使用你以前的代码的用户将不得不改变他们的代码,否则不能运行和编译。但是如果是一个抽象类,你可以提供一个含默认实现的方法,用户的代码则不需要改变。
批注:这个事实在Java和C#中都是一样的。但是,就接口和抽象类(即使包括骨架类)的选用依据可不是这个,这只是一个表现而已。再有,接口一旦发布了,就是你对外的一种承诺。之后即使是版本升级也不能再做任何改动,哪怕是增加新方法。那非要增加怎么办?如果同时提供的骨架类也控制在你的手里,可以通过在这个骨架类(其实就是抽象类的一种用法,骨架类实现接口,实际类再继承这个骨架类,骨架类中可以为实际类实现一些通用的、或默认的方法)提供一份新增方法的默认实现来达到目的。但这并不是明智的,因为版本升级时需要增加的新方法,往往是一些实实在在的干活儿的方法,在骨架类中给出一个默认实现往往没什么实际意义。更好的做法,是写一个新的接口去继承原来的接口,把新增的方法在子接口中声明。这样可以保持100%向前兼容,需要实现新方法的类属于伴随此次接口升级或日后要取实现的类。
5.C#中一个类实现一个接口时,它的相关方法不必指明override;但一个类继承一个抽象类的抽象方法时,必须加上override,否则视为隐藏。(事实上,只有抽象方法或者是virtual、或者是接口方法才能被覆盖即override。不能无缘无故地override。)
批注:这个也没什么好说的,各家有各家的写法,如果非要说也还是习惯的问题。同上半篇的6。
6。C#中存在一个“多态起始点”的问题。如果一个类实现了接口的某个方法,只是接口到该类才有多态的功能,若要这种多态继承下去,该类必须指明是virtual,多态起始了,接下来的子类提供override就能多态了,不需要更多的virtual。
但是抽象类的抽象方法默认就是一个多态起始点,后续的子类只要override就行了。
批注:感觉还是同上半篇的6。也许是我还没深刻理解?
7.当一个类实现了两个接口,两个接口有一个相同的方法定义,C#有一种解决机制,叫做显示实现。Java干脆就不处理这种情况,反正实现之后就能调用了,不必指明是哪个接口的,留给程序员自己考虑。
当然C#中的显示实现还有其他功能。举个例子,接口A有一个方法叫做f(),类B实现了A。按理说B的实例就能自由调用f()了,但是如果有这样的要求:B的实例只有被cast成A之后才能调用f()。在java中,这样无理的要求是不允许的。但是C#可以做到,就是通过显示实现的方式。有谁会使用这样的特性?
批注:两个接口如果定义了相同的方法,方法名、参数个数、参数类型、返回值类型、可能抛出的异常(这个C#真没有)都一样的话,那实现它的时候,还区分是来自哪个接口的干吗?有这个必要吗?Java在这里“犯傻”我看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