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一个显示的JS,弹出窗口,并固定在右下角,在FF下测试没问题,但在IE下,始终定位在左边的最底下,检查代码,发现是手写的HTML,没有加上声明标记: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这是一个申明.申明此网页遵循W3C所制定的DTD规则. W3C是一个万维网联盟.主要作用是规范各种制作网站所用的工具.比如HTML,CSS,JAVASCRIPT等等. 而DTD只是W3C对网页的HTML文件规范的一种. W3C没有对HTML文件的解析做标准之前,各种浏览器对同一个网页文件的解析千差万别.为了避免这样的事,W3C就提出了规范. <!DOCTYPE> 声明位于文档中的最前面的位置,处于 <html> 标签之前。此标签可告知浏览器文档使用哪种 HTML 或 XHTML 规范。 该标签可声明三种 DTD 类型,分别表示严格版本、过渡版本以及基于框架的 HTML 文档。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Strict//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strict.dtd"> 在上面的声明中,声明了文档的根元素是 html,它在公共标识符被定义为 "-//W3C//DTD XHTML 1.0 Strict//EN" 的 DTD 中进行了定义。浏览器将明白如何寻找匹配此公共标识符的 DTD。如果找不到,浏览器将使用公共标识符后面的 URL 作为寻找 DTD 的位置。